东阳市教育系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公告
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依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东阳市教育局决定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东阳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除音体美、学前教育岗位外,其他岗位专业不限。 报考音体美专业岗位,专业要求如下:报考体育学科要求体育学类专业毕业,报考美术学科要求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艺术教育、戏剧与影视学类毕业,报考音乐学科要求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教育毕业。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5.户籍要求:除有特殊要求,其他户籍不限。 (二)具体岗位条件 1.报考普通高中、中职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⑵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⑶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特别说明:报考东阳中学竞赛教练岗位的考生,需有高中时期数学或物理省二等奖及以上获奖经历。 2.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普通高校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其中国(境)外大学毕业的,毕业高校须为QS排名前100名(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⑵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⑶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4届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⑷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②在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含党、团)等荣誉;③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以上且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院(系)前30%。 ⑸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以上且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在院(系)前20%的2024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限浙江省户籍)。 3.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须为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点击图片可放大)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为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第二批为高中、中职岗位。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采用扫二维码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11月9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①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现场报名时间:11月11日7:00—8:00,地点:东阳市江北第三小学(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湖莲东街299号); ②高中、中职岗位现场报名时间:11月18日9:30—11: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东阳市教育局招聘现场(具体展位由浙江师范大学安排确定)。 (二)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需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一致; 2.资格审查所需提交资料: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荣誉证书、成绩证明和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报名表可扫描 上方二维码下载 (三)考试 1.组织:考试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2.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笔试(总分100分) 义务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以及学前教育岗位以技能测试替代笔试,其他岗位需参加笔试。 技能测试说明 可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 笔试(技能测试)为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及学前教育岗位技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的比例(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4,招聘计划4-9人的按1:3,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按1:2)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若不足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7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和考察。 4.总成绩计算: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学前教育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四)择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选择具体学校。 (五)体检、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5入围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录用的依据。 (六)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招聘相关信息,请关注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 2.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⑴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⑵2024年8月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88119 4.本公告由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东阳市教育局和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 东阳市教育局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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