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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报名表
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属国有企业,现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子公司B类(政府购岗)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子公司B类工作人员(参照政府购岗)9名,招聘职位、条件等详见下表。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二)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要求:详见上表
(六)年龄要求:以第二代身份证上的出生时间为依据,年龄35周岁(198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1983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七)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止。
(八)户籍要求
户籍要求为“磐安”包括:
1.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4年8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以户口簿、出生证或出生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3.本人或父母或夫(妻)一方在磐安有长居地的(以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居住地政府出具的佐证材料为依据);
4.父母或夫(妻)一方户口在磐安或是磐安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的(以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佐证材料为依据);
5.2024年8月31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
6.生源地为磐安的人员(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属2-6种情形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材料。
(九)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
3.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本次招用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流程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9月29日8:30时至10月10日17:00时
2.报名方式:
用微信扫一扫微信报名工具小程序(见下图)进行报名。
3.报名须知:
(1)扫微信报名工具小程序(见上图),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驾驶证、职称证书等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在微信小程序上如实填写并上传图片。
(2)钉钉扫2024年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B类(政府购岗)人员钉钉群(见下图),方便接收通知等信息。每位报名考生均需扫钉钉二维码进钉钉联系群,后续的通知均在此群中发布,若不及时进群导致的信息未接收,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钉钉扫二维码,加入考生联系群
(3)考生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县交投集团办公室电话:0579-84959702、84959376
(二)资格审核程序
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资格初审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资格审核公告登录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或磐安广电公众号查询。
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驾驶证、执(职)业资格证书等报名所需的资料复印件和原件。
(三)资格评分程序
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进行资格评分,总分为2分,其中持有B2/A1/A2驾驶证者得1分,退伍军人得1分。资格评分按照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由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审核认定。
(四)面试程序
总成绩=资格评分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由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面试环节,如有考官打分低于60分的,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所有考官打分平均分低于70分的,取消该考生聘用资格。
(五)体检程序
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安排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程序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时需对考察对象开展资格条件复查,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用的依据。
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招用、在公示前放弃招用资格的,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招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招用职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须重新进行体检程序)。
(七)聘用手续办理
1.考察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公示期满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一)本次招用所涉及的户籍所在地、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时间认定统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二)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在磐安人才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79-84959702、84959376。为保证招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为:0579-84667011(县派驻第六纪检组)。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考试和招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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